“最绘画 — 第二届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阅读:5774发布于:2017-05-16 17:30 来源:中国油画学会

展览名称: “最绘画 — 第二届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展览时间: 2015年06月27日~2015年07月06日
展览地点: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
展览场馆: 中国美术馆
主办单位: 中国油画学会

以“最绘画”为主题的“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旨在研究和凸显当下油画创作绘画性的艺术命题。为此,中国油画学会在2012年6月成功举办了首届“最绘画—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之后在2013年12月举办了“最绘画——中国新青年油画家邀请展”,以及选择参展画家两两为对的举办了系列展。这些展览链接着今日青年油画创作的各类图式及其所代表的思考方向,从纪实到表现,从岁月怀古到当下批判,洋洋壮观,镌塑新一代绘画者的精神追求。

今天我们筹办“最绘画——第二届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依然提倡作为当代的青年油画家,在对绘画精神的追求中的“三度精神”。首先是要具有创新精神,这是一个青年油画家在成长的过程中所应该表现出来的最可贵的创作原动力,也是自身独特价值的体现。创新意味着青年油画家把对客观世界和人类自身的独特认识通过独特的方式把握和表现出来,其实质是发前人所未发,创吾辈所原创。创新就是要在繁杂的生活中去发现、捕捉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东西,并通过绘画的方式体现出来,从而在其中看出青年人对生活应该具有的真情和执著探索的热情

其次,在创作中要体现出深度精神,深度精神是青年油画家对生活与艺术的思考,考量作品高低优劣的重要尺度。只有对深度的不断追求,才能使油画艺术和青年油画家自身在构建社会公众的精神世界中产生真正的价值导向。

其三,对绘画精神的追求应体现出写意精神。写意精神是中国文化艺术的根本性特征,对写意精神的追求,会使我们在构建中国油画学派和超越生活表象中的艺术表现中获得真正自主的创造力。

希望青年作者能够很好的重视和理解油画艺术的精神特质,能够充分地运用和体现这一特质而大胆的发挥个人的创造力,创作出精彩的油画作品。

一 、展览基本信息

1、 展览名称:最绘画——第二届中国青年油画作品展

2、 展览时间:2015年6月下旬

3、 展览地点:中国美术馆

4、 展览规模:约150幅

二、 筹展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油画学会

2承办单位:合艺典藏(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组织委员会:

主    任:詹建俊  许  江

副 主 任:靳尚谊 罗中立  韦尔申  龚娜娜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水天中  王胜利  全山石  刘小东  孙景波  闫振铎  宋惠民

张祖英  陈钧德  邵大箴  杨飞云  杨参军  尚  扬  范迪安

闻立鹏  钟  涵  郭润文  谢东明  雷  波

秘 书 长:雷  波

副秘书长:张曙光  陈宜明  沈天舒

三、作品征集

1、征集方式及评选方式

(1)应征画家年龄要求为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作品征集对社会广泛公开征稿,符合本展览筹展宗旨,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原创油画作品均可投稿。

(2)应征作品要求长边不超过2米。

(3)应征作品先寄作品照片至展览办公室由艺术委员会进行初评,通过初评者,组委会将以信件、邮件方式通知作者在指定日期内送交原作进行评,由艺术委员会评出参展和获奖作品。

(4)作品展览结束后一律由组委会退回作者,作品如有收藏另议。

2、照片送件要求:

(1)照片收件时间:2015年2月1日—2015年4月22日。

(2)每位画家最多可送交3幅作品,照片以不超过10寸为宜,照片无需装裱。送选照片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请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作品标题、尺寸、年代、创作材料,以及作者姓名、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话、邮箱、身份证号码。并注明“最绘画”。

(4)每幅作品照片参评费为50元,请通过邮局普通汇款至展览办公室,吴邦泽收。参评费汇款底单或其复印件与参选照片一起寄出。

四、作品奖项

本次展览将评选出佳作奖15幅。佳作奖每幅奖金1万元。如有收藏,另行与作者协商。

五、其它安排

1、展览开幕前半个月召开新闻发布会,拟邀请国内专业报刊及新闻媒体出席。

2、组委会将出版画册,编入全部入选作品。

3、展出作品及获奖作品由中国油画学会颁发入选证书和获奖证书

4、组委会将及时在网站发布展览相关信息,具体请关注中国油画学会网站www.chinaops.org

六、展览办公室:

联 系 人:解淑智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E座216,中国油画学会

邮    编:100007

电    话:010-64074834  64071540

传    真:64071540转801

E - MAIL:chinaops@126.com

七、主办方拥有对展出作品进行非商业的宣传、出版、展览等权利。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中国油画学会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