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油画作品展(注: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

阅读:2867发布于:2011-09-29 00:00 作者:中国油画学会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现代化的潮流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中国艺术家在思想与文化上面临着巨大冲击,随着科技、文化和经济的迅速发展,艺术和艺术市场空前繁荣,中国油画呈现出繁荣多元化的创作面貌。当代的中国油画家大多受过严格的学院训练,具有娴熟的技术和对油画媒材的专业理解。在创作中他们力图寻找个性化的绘画语言和表现方式,表达内心的思想以及对社会的认知和感受。为全面反映今日中国油画的发展状况,中国美术家协会推出“2013年全国油画作品展”。该展览旨在鼓励广大艺术家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价值取向,为人民放歌,为人民造像,对新时期的中国社会深刻理解全面反映,表现生活,关注民生,从源头汲取生动鲜活的营养,从技术、观念和本土性上对当代油画艺术进行深入探索。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二、 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施大畏  迟志刚
      副主任:刘  健  陈  琪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  设  杜  军  李  伟  李  磊  李向阳
             邱瑞敏  周长江  俞晓夫  钱一星  徐芒耀
      办公室主任:杜  军
      办公室副主任:李  伟  丁  设
      展览编辑:孙  宁  陶文婕
三、 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3年11月
五、展出地点:上海市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14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60件(税前收藏费25000元/件,由组委会收藏);入选作品140件(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作品收藏本着作者自愿的原则)。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30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芯尺寸:不小于100CM×100CM。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标明是否同意收藏(“不同意”收藏的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回作者;没有标明即视作“同意”收藏)。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1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孙宁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3年1月